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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某、宋某良开设赌场罪刑事辩护案

发布者:张雷|时间:2019年11月14日|377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德庆检公诉刑诉[2019]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、宋良犯开设赌场罪,于2019年1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法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,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该律师为被告人宋某的委托诉讼辩护人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宋、宋良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发展会员提供帮助获取收入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,法院予以确认。被告人宋、宋良属从犯,依法减轻处罚。被告人宋、宋良具有初犯、坦白、认罪认罚的情节,酌情从轻处罚。被告人宋、宋良在帮助开设赌场过程中所得的财物,属违法所得,依法应予没收。

最终法院判决如下:一、被告人宋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二、被告人宋良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三、对被告人宋的违法所得268851.54元、被告人宋良的违法所得147849.78元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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